5 月 20 日晚,亚士创能(SH603378,股价 6.87 元,市值 29.44 亿元)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通知书》,杭州仲裁委员会已受理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财招商保理 ")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保理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财招商保理与亚士创能及 11 位相关方签订该保理合同仅一个多月时间。此次诉讼系相关方被认为触发了违约情形,因此中财招商保理起诉要求返还保理融资款 1.5 亿元及承担保理融资使用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亚士创能及相关方因违约被要求归还超 1.5 亿元
公告显示,4 月 16 日,中财招商保理与亚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亚士供应链 ")签订了《商业保理合同》。
上述《商业保理合同》约定,亚士供应链将其对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享有的《销售合同》项下 1.91 亿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中财招商保理,申请保理融资款 1.5 亿元,保理融资期限为 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6 月 30 日,保理融资款使用费按保理融资款金额 12%/ 年计算,管理费按保理融资款金额的 0.9%/ 月的标准支付至保理融资款结清之日止。
4 月 17 日、4 月 21 日,中财招商保理分别向亚士供应链发放保理融资款 8000 万元、7000 万元。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亚士创能等 11 位相关方承诺为亚士供应链的上述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然而,相关方中,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在与中财招商保理签订《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后未按照约定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触发了《商业保理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因此,中财招商保理请求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亚士供应链向其归还保理融资款本金 1.5 亿元;保理融资款使用费 45.67 万元;管理费、违约金 150 万元、律师费 50 万元,以上暂合计 1.52 亿元。
同时,中财招商保理还请求裁决其对前述应收账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裁决上市公司等相关方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裁决本案仲裁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各被申请人承担。
最终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计量
根据上市公司于 4 月 29 日晚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 100% 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的公告》,亚士创能与 100% 控股子公司之间,100% 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 65 亿元。截至彼时,其担保余额为 30.21 亿元。
其中显示,亚士供应链为上市公司 100% 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注册资本 505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及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保温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2024 年,亚士供应链实现营业收入 13.23 亿元,归母净利润为 483.42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的归母所有者权益为 5575.26 万元。
亚士供应链享有债权的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同样为亚士创能 100% 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主要从事销售水性涂料、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保温材料、保温装饰板等业务。
2024 年,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99 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 3.2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的净资产为 -7.17 亿元。
针对此次被诉,亚士创能表示,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计量。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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