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29 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绿色债券融资。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市财政局按照其年度绿色债券发行融资总额的 1 ‰,给予单户不超过 10 万元奖励。
支持创投机构投资我市科技企业。对投资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且投资期超过 1 年的创投机构(不含政府性引导基金),按照其实际到账投资额的 1%,给予单户不超过 20 万元奖励。若创投机构属于我市企业,所需资金根据企业所在地,由市、区(含国家钒钛高新区)财政部门按照 35% 和 65% 比例分担,扩权县自行承担。若创投机构属于市外企业,所需资金根据我市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由市、区(含国家钒钛高新区)财政部门按照 35% 和 65% 比例分担,扩权县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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