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30 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揭示了公司在房地产项目合作中的重大资金运作,累计财务资助金额高达 17.64 亿元,并详细披露了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情况。
公告显示,首开股份(含控股子公司)近期向 7 家合联营项目公司提供了总额达 4.11 亿元的股东借款,以支持这些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5 家控股项目公司也向其少数股东调拨了共计 13.53 亿元的盈余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这些财务资助行为均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进行,无需再次提交审议。
获得财务资助的项目公司遍布北京、台州、厦门、苏州等多个城市,均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首开股份表示,资助资金将严格用于主营业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同时,其他股东也按出资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首开股份在公告中还披露了公司之前存在的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情况。其中,与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已进入一审审理阶段;与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逾期及资金占用费案件,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起诉讼。此外,控股子公司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庚集团及其连带方也尚有借款本金及利息未归还,公司已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面对潜在的财务资助风险,首开股份表示将密切关注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公司将立即采取停止调拨资金、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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