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6 月 5 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公告,就《关于开展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海南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若家庭在外省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本年度已提取的公积金总额未达到该笔贷款本年度还款总额,即可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业务。这一举措将极大地方便跨区域工作的缴存职工,减少其往返奔波办理提取手续的麻烦。
新政提供了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缴存职工可通过 " 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 " 微信小程序线上零材料申请办理,各市县管理中心将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次月起生效。同时,缴存职工也可通过小程序申请变更提取比例、收款银行卡,及终止约定提取业务,实现全程 " 指尖办 "。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划款规定,采用 " 先还后提、按月划款 " 模式,每月约定提取金额不超过该笔贷款上个月实际还贷金额。划款日为每月 20 日,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或因银行结算故障等情况相应顺延。资金将直接转入缴存人指定的本人一类银行卡账户,确保资金安全、精准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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