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 日起,长沙施行《关于实施青年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5〕2 号),有效期 2 年。近日,湘直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青年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
一、缴存政策。
在校青年人才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
二、贷款政策。
(一)适应对象
35 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且在省直中心正常缴存的青年人才。
(二)贷款条件
1. 青年人才应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 6 个月连续正常缴存,近 6 个月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2. 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房。
3. 符合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
1. 青年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不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首付比例、还款能力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2. 青年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 1.5 倍,职工家庭同时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生育三孩等上浮贷款额度情形的不叠加计算,即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120 万元,购买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105 万元。
(四)办理资料和流程
青年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现行贷款政策按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流程按照现行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细则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2025 年 6 月 1 日前进窗的贷款资料按原政策执行,2025 年 6 月 1 日起(含)进窗的贷款资料按新政执行。
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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