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6 月 16 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五洲新春,证券代码:603667)发布公告称,近五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的处罚,但遭遇了多次监管措施。这些措施涉及信息披露不及时、业绩推测数据泄露、信息披露操作差错等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采取整改措施,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天眼查资料显示,五洲新春成立于 1999 年 11 月 12 日,注册资本 36634.05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峰,注册地址为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199 号。主营业务为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张峰,董秘为彭耀辉,员工人数为 4994 人,实际控制人为张峰、俞越蕾。
公司参股公司 21 家,包括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富立轴承钢管有限公司、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五洲(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32.00 亿元、31.06 亿元和 32.65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32.07%、-2.95% 和 5.10%。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48 亿元、1.38 亿元和 9137.02 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 19.64%、-6.49% 和 -33.88%。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5.38%、36.91% 和 43.18%。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 70 条,周边天眼风险 5024 条,历史天眼风险 0 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 34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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