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6 月 19 日,西安市住建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实施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50% 的项目(剩余价款在一年内缴清),可先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登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支持 " 拿地即开工 "。
允许自持、配套商业上市交易。原土地出让时约定的自持商业或配建商业,在不改变规划条件及整体功能,满足公益性配套设施标准的前提下,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报资源规划部门审核并核算补缴相关费用后,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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