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 月 24 日朗鸿科技公开信息显示,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忻宏、财务负责人江志平、胡国芳因信息披露违规 , 提前使用募集资金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 ,2022 年 9 月 5 日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之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2000 万元理财产品 , 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2022 年修订 ) 》 (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 第八条有关规定 , 导致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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