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 月 25 日水发燃气公开信息显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水发燃气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启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公司原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派思投资 " ) 、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启明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派思投资未能完成 2019 年至 2021 年业绩承诺 , 未按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 公司未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口头警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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