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 06-26
水发燃气及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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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6 月 25 日水发燃气公开信息显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水发燃气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启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公司原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派思投资 " ) 、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启明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派思投资未能完成 2019 年至 2021 年业绩承诺 , 未按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 公司未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口头警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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