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6 月 27 日消息,财政部发布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一是明确可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金范围。《通知》将可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金限定为以下两类:" 接受用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以及 " 接受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方式,或者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捐赠的方式进行的资本性投入 "。二是明确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时间、依据等。《通知》明确," 以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应当以本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不早于 2024 年度)个别财务会计报表为依据,以期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三是明确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程序。(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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