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6 月 27 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大唐发电 ")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甘孜水电公司 ")及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大唐财务公司 ")订立委托贷款协议,同意通过大唐财务公司向甘孜水电公司提供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的委托贷款,以支持四川长河坝水光互补(丹巴)一期 500MW 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
根据公告,委托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贷款期限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6 日止,年利率为固定利率 2.5%,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 5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5% 下浮 100 个基点。贷款用途明确为四川长河坝水光互补(丹巴)一期 500MW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还款计划为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及未付利息。此外,大唐发电需向大唐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本金金额的 0.02% 作为手续费。
由于甘孜水电公司由大唐发电及大唐四川公司(大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分别持有 52.73% 及 47.27% 股权,甘孜水电公司及大唐财务公司均为大唐发电的关联人士,因此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提供委托贷款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 0.1% 但低于 5%,故仅需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四川长河坝水光互补项目是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专项债资金支持项目,符合国家 " 两重 "、" 两新 " 项目投资要求,属于专项债资金重点支持范围。该项目通过水光互补技术,实现清洁能源的高效利用,对于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大唐发电此次提供委托贷款,旨在积极响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助力项目加快建设,提升投资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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