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肖文竹 编 | 深海
6 月 27 日,锦盛新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锦盛新材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5002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买入过,并在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盘持有锦盛新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 " 雷助吧 " ( 雷助码:88 ) 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5 月 22 日,锦盛新材发布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锦盛新材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渔舟路 9 号办公楼 1 楼会议室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公司董事长阮荣涛。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8270.95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479.27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3791.68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8%。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十一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攀峰律师、沈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天眼查显示,锦盛新材曾用名: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锦盛新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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