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 月 30 日鑫磊股份公开信息显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仁志、总经理钟佳妤、非独立董事金丹君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你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 含本数 )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前述投资期限到期后 , 你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你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直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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