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规范车辆有序停放,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启用水城区 11 个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7 月 08 日,公告期为 7 天,2025 年 07 月 09 日正式启用。
二、抓拍设备路段
三、公告结束后,将对以上路段(路口)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水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 年 07 月 01 日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