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1818 黄金眼,韩女士反映,她买了一套三百多平方的房子,40 年产权,花了将近 1100 万,就在入住前夕,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楼上的消防喷淋坏了,家里漏水的情况,说是下雨也不为过。
" 买的时候就说是精装交付的,1080 万,336 平方,准备 7 月 1 号入住,6 月 25 号我们正在家里修东西,突然水哗哗往下流,物业跟我们说楼上漏水了,到楼上也看了一眼,满地全都是水,到脚踝了,有十几个人都在搞水的问题,就到我们家拿着大盆小盆,都在这接水。楼上是样板间,可能是要重装,工人干活的时候把消防喷淋搞破了,导致水流量特别大。"
韩女士介绍,房子是 2 年多前买的,40 年产权,位于杭州上城区,都是大户型,她提供了当天拍摄的视频,客厅的灯具、墙面等都在哗哗往下流水。采访时,有一位自称是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韩女士家中,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不清楚情况,转身离开了韩女士家。
韩女士介绍,当初房子的装修款将近 270 万元,单独支付给了承包这个小区精装修的公司,楼上的装修也是这家公司在负责。
" 个人觉得损失是挺严重的,如果要是很小的不可能找电视台过来帮忙,就因为损害很大,家里老人也有,孩子也有,我请过很多装修公司咨询过,他们说石膏板一旦泡水,肯定是有隐患,而且所有的电路,毛细都在墙面里,而且我买了一套不算便宜的房子,我心里也不舒服,而且也有隐患,让我怎么住。他们现在就是说屋顶不愿意给我修,就这个问题。" 韩女士说房间地板、软包等其他地方装修公司答应更换,可她最担心的是天花板上可能有积水,之后会导致漏电短路的问题,需要打开来检查更换。
此前小区一位物业经理在微信上和韩女士说,责任人现在承认是全责,广源进行维修,韩女士说,此前她和装修公司谈了几次,关于维修方案没有协商一致,记者通过韩女士的微信给装修公司的法务工作人员发去消息,表示想要了解情况,没有收到回复,截稿前韩女士说,还在和对方协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楼上样板间装修工人施工不当导致消防喷淋损坏漏水,给韩女士房屋造成损害,装修工人所属的装修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楼上为样板间,根据《民法典》,侵害物权造成损害的,权利人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样板间作为开发商尚未出售的物业,其所有权仍归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作为产权人,需对样板间内消防喷淋系统的维护承担法定责任。此外,如果物业未对装修行为尽到充分的监督和管理职责,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中的不当行为,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韩女士可以与开发商、装修公司及物业进行协商,明确责任主体,要求其承担修复房屋、赔偿财产损失等责任。协商时可提出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案,并保留好协商记录。若调解无果,韩女士可依据收集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房屋被淹造成的损失,包括房屋修复费用、家具家电损失、因无法按时入住产生的临时居住费用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定责任主体及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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