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2 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政明确,已放款 5 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 " 商贷 "),经银行同意后可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 " 公积金贷款 "),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住房贷款利息负担。
核心政策亮点
贷款条件优化
唯一住房要求:申请商转公贷款时,贷款房屋须为产权人家庭在广州市的唯一住房。
缴存年限调整:借款人需在广州开户并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60 个月(5 年)及以上,较此前政策进一步放宽。
商贷年限限制:原商贷需已放款 5 年以上,且银行同意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额度与利率优势
贷款额度: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 60%,且不得高于原商贷余额与未来 3 个月应还本金的差额。
利率优惠:当前广州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2.6%,显著低于商贷首套利率(约 3%),可为借款人节省利息支出。
风险管控机制
动态额度调整:当公积金个贷率连续 3 个月达 85% 以上时,调减商转公贷款月度额度;达 90% 以上时暂停受理,待指标回落后恢复。
轮候分配规则:商转公贷款额度纳入年度计划管理,按申请顺序动态分配,未获当天额度的申请人继续轮候。
此次新政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降低贷款成本、放宽申请条件,惠及更多中低收入家庭,同时强化资金流动性管理,确保公积金制度可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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