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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发布《关于公布固定式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及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的通告》。
《通告》称,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规范行车秩序
现决定于2025 年 7 月 31 日
启用部分路口、路段的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具体如下:
01
重新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珠峰大道与河锦大道交叉路口、金海岸大道与金岛路交叉路口。
查处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倒车的。
02
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一)南港路禁停路段、广安路禁停路段、金泓路禁停路段、高栏港海关禁停路段、临港东路禁停路段、铁炉北路违停路段、藤山一路大新市场禁停路段、安基路禁停路段、港通一路禁停路段、金龙路禁停路段、美平东路禁停路段、金河东路禁停路段、西横街禁停路段、机场西路禁停路段、南新大道禁停路段、金鑫路巴士站违停路段。
查处违法行为类别: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金湾路规划展览馆路段。
查处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三)金海高速公路 16 公里 +430 米至 9 公里 +600 米区间测速路段、S36 鹤港高速公路 11 公里 +305 米至 19 公里 +040 米区间测速路段、S36 鹤港高速公路 28 公里 +320 米至 33 公里 +880 米区间测速路段、高栏港大道铁路大厦路段、金海东路木头冲路段、平东大道台创园路段、升平大道迪山工业园路段。
查处违法行为类别: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超过百分之一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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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交警 / 来源
阳紫微、卢一涵(实习)/ 编辑
胡洁婷 / 责编
陈惠贤 /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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