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 日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通报 4 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深化 " 双减 " 工作成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暑期校外培训负担,近期,灞桥区依法依规查处 2 起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
小新星童话城堡,无证照,负责人李某某,身份证号:612728**********14,对外以 " 小新星童话城堡 " 名义在灞桥区半坡艺术区违规开展英语培训。灞桥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罚款 3000 元。
案例二
肖某某,身份证号:610121**********76,以个人名义在灞桥区万象湾优樾 3 号楼 1 单元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灞桥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罚款 3000 元。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深化 " 双减 " 工作成效,长安区教育局、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公安长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大力营造长安教育良好生态。现将近期长安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
西安晨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能动乐学),在长安区郭杜街道樱花二路茅坡社区 11 号楼 11-B-10 商铺,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长安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长安区教育局已立案,并根据培训行为事实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
李某,身份证号:6101211991****4243,经营地址:长安区郭杜街道棉花公寓 17 号楼 3-321 室,以个人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长安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李某,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长安区教育局给予停止举办、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来源 / 灞桥区教育局 长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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