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规范高效运作,按《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方案》要求,公开遴选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人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NMCX25T-0058
3、项目内容:为确保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规范高效运作,按《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方案》要求,公开遴选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遴选文件。
二、管理费率与激励机制
母基金投资期管理费率不高于 1%/ 年(可按照绩效评价结果上浮至 1.2%/ 年、下调至 0.7%/ 年),管理费计提基数为已投未退的投资金额,不包含成立子基金出资金额。退出期管理费率减半执行,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子基金管理费的计提要求和费率原则上不高于母基金。母子基金为同一管理人的,统筹收取管理费用。
基金退出收益超过退出时最近一期的五年期贷款利率时,最高可提取政府出资部分收益的 50%,奖励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团队人员和运营人员。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引导基金中出资不低于 2%;
2、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遴选确定后的基金管理人需在呼和浩特设立分支机构或独立法人机构;
3、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接受监督;
4、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专职服务本基金的人员至少 5 名,其中有 3 名具备三年及以上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均具备基金管理资质;
5、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已备案的基金产品,累计认缴规模原则上不低于 50 亿元,备案管理的基金产品成功清算并退出案例不低于 2 个;
6、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8、出具在管基金无退出清算风险的承诺。
四、遴选程序
1、递交资质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需于 2025 年 7 月 9 日至 7 月 15 日,每日上午 8:30 — 12:00 时,下午 2:30 — 5:00 时,将加盖公章的登记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 nmcxzbyb@163.com ) ,同时从对公账户向指定账户缴纳 20 万元的遴选保证金,遴选结束并确定中选供应商后将逐一退回。邮件主题需按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编号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格式填写,逾期提交资料和遴选保证金的将不予受理。
2、组织评审。已获取遴选文件的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组织遴选工作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打分,评审结束后向评审得分排序前三名发出答辩邀请。
3、审议确定。评审及答辩结束后,将评分结果报管委会审定。
4、公示与签约。拟选供应商名单将公示 5 日,公示期内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无异议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随后签订相关合作协议。若拟选供应商因协议等问题无法继续合作,则按评审排名依次与其他供应商磋商。
5、若查实所递交资料弄虚作假的,或因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明确规定条款相违背而协商不一致导致退出的,将扣取保证金并拉入内蒙古失信黑名单。
五、遴选保证金打款账户
户 名: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建东街支行
账 号:154048630380
六、遴选文件售价
本次遴选文件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七、遴选公告发布网址: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25 年 7 月 17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会议室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1 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杨青松
联系方式:0471-4865052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 14 楼
联 系 人:居佳、金咏慧、王海凤
联系电话:0471-4675101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4〕1 号).pdf
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 .doc
遴选文件 .doc
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人遴选项目供应商登记表 .docx
2025 年 7 月 8 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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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7/5521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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