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14 日,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其委任整体协调人事宜进行正式说明。
根据公告内容,公司此前已委任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为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 为进一步推进上市进程,公司决定增补整体协调人团队。 据此,公司于本公告日期进一步委任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及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为其整体协调人。
此次委任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协调人团队包括: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及整体协调人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在公告中共同及个别承担了本公告的准确性责任,并强调本公告仅为提供有关公司资料的公告,不构成向任何司法管辖区的公众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证券的招股章程、发售通函、通知、通函、小册子或广告,亦非邀请公众人士提出认购或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
公司明确表示,此次公告涉及的上市申请尚未获得批准,联交所及证监会可能会接纳、发回或拒绝有关的公开发售及 / 或上市申请。 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不应仅根据本公告所载资料作出投资决定,而应仅依据于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注册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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