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7 月 16 日,吉林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金罚决字〔2025〕114-116 号)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因未向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内容,被吉林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同时,同样因未向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内容,李婉南(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被吉林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 0.5 万元,王旭(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区拓七区负责人)被吉林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 0.5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成立于 2004 年 08 月 09 日,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工南路 555 号 7-10 楼,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 " 团体长期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0 条,周边风险 4225 条,历史风险 0 条,预警提醒 4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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