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4 日,新疆金融监管局批复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三营销服务部撤销的事项。
接此批复文件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三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新疆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7 月 24 日,新疆金融监管局批复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三营销服务部撤销的事项。
接此批复文件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三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新疆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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