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1 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持有人会议安排,公司拟于 7 月 31 日支付 "H19 富力 2、H18 富力 1、H16 富力 5、H18 富力 8、H16 富力 4" 等债券的兑付基数的 3 ‰及相应利息。上述债券存在 30 个工作日豁免期条款,豁免期内不设罚息并继续支付利息。鉴于目前资金情况,本公司将使用豁免期条款缓解短期兑付压力。
截至公告出具之日,因流动性紧张,本公司仍在全力筹措资金。本公司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本公司将在豁免期内全力做好相关兑付安排,争取妥善解决本次小额兑付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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