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邵医生因不堪长期网暴跳楼身亡的悲剧,将公众视线再次聚焦于网络暴力治理的痛点。据报道,邵医生生前因三起医疗纠纷遭遇持续七个月的网络诽谤,报警后未获有效干预,最终以坠楼方式 " 自证清白 "。这起事件与湖北武汉 " 武大图书馆性骚扰案 " 及广西防城港 " 亮证姐事件 " 形成刺目对比——后两起事件中,湖北、广西警方均迅速介入删帖控评,而河南警方的迟滞反应则凸显出地方执法理念的差异。这种差异背后,是网络暴力治理中 " 不作为 " 与 " 主动干预 " 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邵医生的悲剧绝非孤例。根据公开信息,其生前遭遇的网暴包含 " 医疗事故致人绝后 "" 故意切除子宫 " 等恶意指控,家属证实报警后 " 未获有效处理 "。反观湖北武汉 " 武大图书馆事件 ",当女生杨某某网络曝光所谓 " 性骚扰 " 后,武汉警方连夜上门删帖,并迅速成立专班调查,并在司法判决后对造谣账号采取关停措施;广西 " 亮证姐事件 " 中,防城港警方更在 24 小时内介入,要求当事人删除视频并道歉。两起事件中,警方均展现出对网络舆情的快速响应能力。
这种 " 冰火两重天 " 的执法现象,暴露出部分地方警方在网络暴力治理中的认知偏差。河南警方的 " 无作为 " 可能源于对《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中 " 监测预警 "" 处置措施 " 等条款的落实不力。该规定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建立预警模型,对浏览量激增的网暴信息及时报告,但邵医生报警后,警方既未启动技术手段溯源造谣者,也未要求平台限流,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湖北、广西警方的删帖行为曾引发 " 干预言论自由 " 的质疑,但对比邵医生案可见,及时介入网络舆情恰恰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在 " 武大图书馆事件 " 中,法院最终判决男生不构成性骚扰,而杨某某的网暴行为已涉嫌侵犯名誉权;广西 " 亮证姐 " 滥用行政执法证威胁他人,其视频传播足以引发公共秩序混乱。此时警方的删帖要求,实质是依法制止侵权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 公然侮辱他人 " 的规制范畴。
而河南警方在邵医生案中的不作为,则折射出对网络暴力危害性的低估。根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第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涉网暴信息应立即停止传输并删除。邵医生报警后,警方若能及时要求平台屏蔽关键词、限制造谣账号传播,本可阻断网暴升级。但现实是,从 7 月 30 日首次报警到 8 月 1 日坠楼,三天时间内警方未采取任何技术干预措施,最终导致 " 求助无门 " 的悲剧。网络暴力不会因地域而选择目标,但警方的应对效能却可能决定生死。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