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11 日,长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通函,就两项持续关联交易作出详细披露,并拟于 9 月 1 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进行审议。这两项交易分别为长久互联与韵车物流签订的物流服务框架协议,以及长久互联与长久汽车签订的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根据物流服务框架协议,韵车物流将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长久互联提供按需汽车物流服务,包括短途及长途运输服务,以补充长久互联的运输能力。物流服务的费用按每辆汽车收取,包括运输费及仓储费,并由双方根据公平市场利率厘定。预计截至 2025 年、2026 年及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1,480,000 元、人民币 70,200,000 元及人民币 88,920,000 元。
同时,长久互联与长久汽车签订的汽车销售合作协议规定,长久汽车将在相同期限内,自长久互联购买汽车(包括但不限于一汽丰田卡罗拉 1.2T)进行销售。预计截至 2025 年、2026 年及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70,392,000 元、人民币 91,509,600 元及人民币 118,962,480 元。
长久股份表示,这两项交易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公司已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确保交易根据定价政策进行,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股东特别大会将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上午 10 时在北京长久大厦举行,会上将审议并表决这两项关联交易协议及其相关年度上限。公司董事会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委任嘉林资本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就这两项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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