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部门印发通知
六项措施为婚丧嫁娶 " 立规矩 "
8 月 12 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近日,省委社会工作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宗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婚丧嫁娶移风易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持续破除在婚丧嫁娶方面的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通知》聚焦群众关切,明确 " 六大举措 "。提出将 " 坚持移风易俗、积极培育文明新风 " 纳入基层群众自治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明确 " 六大举措 ",推动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文明简约婚俗、遏制滥办酒席、孝老爱亲扶弱,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依托 " 党群服务中心 ""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 等阵地,开展 " 丧事简办、婚事新办 "" 不办无事酒 " 等实践活动,推动移风易俗融入城乡精神文明建设。
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束作用。各地要因地制宜修订 " 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 ",明确红白事办理时间、规模、礼金数额等具体要求,并通过群众协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
强化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结构合理、运行有效的红白理事会,推选村干部和热心公益的群众代表参与,通过事前宣传、事中劝导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不文明 " 婚闹 " 等行为。
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明确要求村(社区)" 两委 " 成员、党员、退休干部、教师、退伍军人等以身作则,带头落实移风易俗规定,以党风带民风。
强化 " 红黑榜 "" 文明积分 " 等激励作用。探索建立文明积分兑换制度,将文明行为量化为可评价指标,通过物质奖励强化正向激励,实现 " 小礼 " 换 " 大礼 "。
强化行业监管。民政、公安、民宗等部门将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民间 " 风水先生 " 及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治丧时间、程序等要求,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来源 贵州省民政厅、动静贵州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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