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山洪灾害发生后,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多措并举,全力做好金融支持榆中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统筹部署 夯实防汛救灾金融服务基础
为有效应对汛情,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第一时间摸清金融机构受灾情况,印发《关于做好榆中县防汛救灾金融服务的通知》,提出坚决扛起防汛救灾政治责任、强化防汛救灾货币信贷支持、保持灾区金融服务 " 不断档 " 等三方面 10 条工作要求,切实发挥金融支持和保障作用,为防汛救灾金融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保障现金供应 确保金融服务 " 不断档 "
在保障灾区现金供应方面,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及时了解受灾地区现金供应和服务情况,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现金流动服务车、帐篷银行、背包银行、现金兑换点,靠前提供现金服务,确保灾区现金服务 " 不断档 "。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调拨 1000 万元现金,保障灾区现金供应。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银行增加现金储备,设立 " 现金服务专窗 ",确保灾区群众应急取现、零钱兑换即来即办。农业银行榆中县支行通过现金流动服务车为群众提供现金服务。
开通 " 绿色通道 " 高效拨付救灾资金
灾害发生后,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按照程序启动国库应急突发处置预案,开通国库资金汇划 " 绿色通道 ",密切监测支付系统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情况,保证资金汇划渠道安全畅通。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确保紧急拨款即时处理。截至 8 月 12 日 17 点,国家金库甘肃省分库通过系统内调拨方式向榆中县支库拨付救灾补助款 2 亿元;榆中县支库通过集中支付方式拨付救灾专项资金 468.64 万元。
强化信贷支持 助力灾后恢复重建
记者了解到,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划拨再贷款防汛救灾专用额度 2 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的信贷支持。同时,指导银行机构对接防汛救灾物资生产、生活物资保障企业以及受灾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优化简化信贷审批流程,下调贷款利率,合理用好展期、续贷等政策,全力帮助受灾主体渡过难关。
各银行机构积极响应,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推出 16 条专项措施,将受灾农户、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时长缩短至 1 至 3 个工作日,并通过贷款展期、降息等方式纾困解难。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主动对接灾区客户,根据客户实际情况提供延期还款、调整还款计划等缓释措施。甘肃榆中农村合作银行推出 " 灾后重建贷 " 信用产品,简化贷款流程、加快办结速度,为灾后生产恢复、家园重建提供高效的资金支持。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晓霞
来源:兰州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