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14 日,合景泰富集团发布内幕消息公告,公司获悉山东阳光新天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呈请人)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了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内容涉及公司所提供的担保未偿还金额约 6.42 亿元人民币及应计利息约 1.36 亿元人民币。
公告指出,呈请的提出并不代表呈请人能够成功对公司进行清盘。截至公告日期,高等法院并未颁布清盘令以将公司清盘。高等法院已将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
根据香港法例第 32 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 182 条,若公司最终因该呈请而清盘,公司于清盘开始之日(即呈请提出当日)后对公司直接拥有的财产(不包括附属公司拥有的财产)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公司成员地位的任何变更,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高等法院的认可令。
合景泰富集团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若公司最终因该呈请而清盘,在未获得高等法院认可令的情况下,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同时,根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通函,若提出清盘呈请,透过香港结算进行的公司股份转让服务可能会被临时暂停。
公司表示,将在稍后阶段结合呈请的状况及境外重组进度,考虑是否需要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并将适时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决定。董事会认为,该呈请不代表公司其他相关方的利益,并可能损害公司的价值。公司将寻求法律意见,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利及公司其他相关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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