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海顺新材 ( 300501 ) 08 月 18 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1. 根据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一条已取消业绩披露窗口期禁止回购的规定,即公司可以同步披露中报和实施回购。2. 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奇差,与公司产能大幅提升的基本面不符,更不是一个有回购托底的股票正常表现。请公司如实披露自 2024 年末以来超过 8 个月未实施任何回购的原因以及公司面临的困难,保障股东知情权。
海顺新材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 1 亿元。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52,675.00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7,233,264.09 元。后续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安排有序落实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进展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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