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21 日,祥源文旅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将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祥源文旅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19,039,541.17 元,盈余公积为 45,910,432.29 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35,981,226.97 元,任意盈余公积 9,929,205.32 元),资本公积为 2,101,877,376.10 元。公司计划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年度亏损,优先使用任意盈余公积 9,929,205.32 元、法定盈余公积 35,981,226.97 元,不足部分以资本公积 473,129,108.88 元弥补,弥补金额以 2024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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