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 月 26 日 ST 葫芦娃公开信息显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景萍、副总经理于汇因信息披露违规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 ,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2025〕7 号 , 以下简称《决定书》 ) , 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经公司自查 , 发现公司 2023 年部分销售业务存在提前确认收入 , 部分销售业务存在销售价格异常 , 以及因提前确认收入产生对应费用差异 , 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 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 对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其中 , 公司 2023 年年报、2024 年半年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调减 9,564.64 万元、3,765.91 万元 , 占调整前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89.81%、47.82%; 利润总额分别调减 10,846.80 万元、4,404.49 万元 , 占调整前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80.05%、46.73%。
处罚决定如下:
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景萍、时任财务总监于汇予以通报批评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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