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天津峰会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5 年 8 月 29 日 20 时至 9 月 1 日 24 时,对莹波道实施交通管控措施,除持有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车辆停放。
二、自2025 年 8 月 29 日 0 时至 9 月 1 日 24 时,烟波路禁止车辆停放。自 8 月 31 日 6 时至 9 月 1 日 24 时,对烟波路实施由东向西方向机动车单向通行措施。
三、自2025 年 8 月 31 日 6 时至 9 月 1 日 24 时,对汇川路(江湾路至悦波路)、悦波路(江湾路至汇川路)、江湾路(友谊南路至悦波路)实施交通管控措施,除持有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车辆停放。
请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过往车辆驾驶人、行人按照现场交警指挥通行。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天津市公安局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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