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摩托车、电动车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省市公安交管部门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整治。
二、整治对象
二 / 三 / 四轮摩托车、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
三、整治内容
摩托车无牌无证、酒驾醉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骑行年龄限制,闯红灯、逆行,驾驶报废车、非法改装改型以及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
期间,对查处的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榆林市电动车管理办法》(榆林市人民政府第 5 号令)予以处罚。
四、整治方式
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强化路面管控与宣传教育,曝光典型违法和典型案例,打击违法行为,纠正交通陋习,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
五、温馨提醒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配合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并务必做到 " 有牌证、戴头盔、按规载人、靠右行、守法规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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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骑行是关键
一、依法上牌考证
请驾驶人朋友们务必为自己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手续,这是车辆合法上路的必要条件。
不同类型的电动车,安装的车牌颜色也不同,新国标电动车安装绿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装蓝牌,电动摩托车安装黄牌,颜色不尽相同,有的是白底红字,有的是白底蓝字等等。
同时,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通过正规的学习和考试,掌握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做到持证上路,合法驾驶。
上户流程
电动摩托车及低速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 ) 电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 二 ) 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材料 ;
( 三 )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 四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五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提交下列材料,并交验车辆 :
( 一 ) 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 二 ) 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材料 ;
( 三 ) 车辆合格证书 ;
( 四 )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正确佩戴头盔
每次出行前,请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头盔,并调整好头盔的松紧度,确保头盔能够牢固地戴在头上。在发生事故时,头盔就是你的 " 救命神器 "。
三、文明载人
严格按照车辆的承载能力载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 12 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电动自行车载人按规定限载 1 名 12 岁以下儿童。载人时要提醒乘坐人员坐稳扶好,确保行车安全。
四、遵守交通信号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请一定要严格遵守。在通过路口时,要提前减速,观察交通信号灯和周围车辆的行驶情况,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五、按道行驶,不逆行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不要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在没有划分车道的道路上,要靠右侧行驶。坚决杜绝逆行行为,逆行不仅违反交通规则,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据统计,90% 的逆行事故责任都在逆行方。
六、拒绝飙车炸街
改装车辆安全性能下降,时速超过规定标准后,刹车、转向都可能失灵,一时刺激可能让家庭破碎。
镜头可以重放
剧情可以重演
但生命不能重来
交通安全你我他
希望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
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
摒弃交通陋习
文明、守法出行
共同营造
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
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靖边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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