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天空究竟有多广阔?在《谁能追踪你的笔意呢》中,张怡微讲述过往十年生活流水,从博士学习到教学工作,从台北到上海,从日常生活到文学生活,她体验过亲情的圆满和缺憾,经历过至亲去世的伤痛。人生的离合聚散、爱的存在和缺席,她以女性独有的感知,转化为文学的讲述的力量。
作品中讲述了很多女性的故事:外婆的故事,母亲的故事,妻子的故事,女儿的故事……以及经典女作家的故事。麦卡勒斯、奥斯丁、安妮 · 埃尔诺;《伤心咖啡馆之歌》《我的天才女友》《鸟之云》……张怡微在经典中撷取的也是世情百态,一个女性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困境与抉择。她把经典中零零碎碎的故事,用亘古不移的婚丧嫁娶、饮食起居串联,然后掰开揉碎,摊给读者看人间故事里的冷暖自知与爱恨难明;也从经典中凝望着不同的 " 她 ":" 说她的处境,她的抉择、她的悔恨和她在一生中所做出的最不像自己的决定。"
在麦卡勒斯的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关键词,例如南方、酗酒、年幼的兄弟姐妹、孤儿、孤独等。而通过张怡微的解读,在经典小说《伤心咖啡馆之歌》里," 这种表达的困境、沟通的失效,与倾听者的隔绝感、无力感,是艺术家捕捉得最为精确的东西。"
读卡森 · 麦卡勒斯
上海译文出版社重出《麦卡勒斯文集》,多收录了一部短篇小说集。这位早逝的美国作家以五部长篇小说和一部短篇小说集,命名了美国南方腹地于战争前后的人物群像。麦卡勒斯的书名都译得很文艺,如《心是孤独的猎手》《伤心咖啡馆之歌》,这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她的小说中畸零人、暴力暴民及种族问题的尖锐性。
《心是孤独的猎手》是一部经典名作。卡森 · 麦卡勒斯生于 1917 年,是美国文学史上重要的女性作家。她撰写《心是孤独的猎手》时,还非常年轻,只有 23 岁。这部作品为她赢得了很多文学荣誉,换句话说,她在非常年轻的时候就已经登上美国主流文坛,获得了肯定。在大众的印象里,麦卡勒斯和福克纳、韦尔蒂、杜鲁门、卡波特一样,是一个 " 美国南方作家 "。尽管她自己不一定认同这件事情。贴标签这样的事,对于一个成名作家来说不可避免,好处是有利于让更多的人记得,坏处是,所谓的标签就是边界,好的作家会忍不住想要打破它,不想受到限制。有许多研究者都会就这个话题来讨论麦卡勒斯的意识形态、身份政治,或者说历史意识,实际上呢,她确实书写南方,但也不是自觉只为南方书写的作家。
麦卡勒斯出生在美国南方腹地佐治亚州,佐治亚州的首府是亚特兰大,亚特兰大在 1996 年举办过奥运会。如果我们打开美国地图,可以看到佐治亚州属于东南,弗兰纳里 · 奥康纳也出生在佐治亚州,《乱世佳人》故事发生的地点也是佐治亚州,作者玛格丽特 · 米切尔出生在亚特兰大。威廉 · 福克纳、尤多拉 · 韦尔蒂的出生地密西西比州,要比佐治亚州靠西一点,杜鲁门 · 卡波特的出生地新奥尔良所在的路易斯安那州比密西西比州靠西一点,再往西就是新墨西哥州,像美剧《绝命毒师》拍摄地阿布奎基,就有很多沙漠,很荒凉的地方,可以制毒也可以藏 9000 万美金。麦卡勒斯在小说里所提到的哥伦布,是佐治亚州第三大城市。
目前看来,麦卡勒斯出生在一个很宜居的城市,当然那是地理意义上的美国南方。麦卡勒斯写作的五部小说也都是以南方为背景,涉及的文学材料,包括有南方的反种族隔离、大萧条时期的生活等。麦卡勒斯成长和成熟的年代,经历了 1929 — 1933 年的美国经济大危机,她在《心是孤独的猎手》中写道:" 大部分小镇上的工人很穷。大街上到处都能看见饥饿、孤独的表情。" 麦卡勒斯也经历了上世纪的两次战争。她和当时参战的丈夫有一些通信现在也出版了,我们可以看到她作为一个年轻恋人的许多正常的表现,等待,焦虑,担心……作为年轻作家,麦卡勒斯显然是早熟和敏锐的,她生长的环境和时代,也给她提供了观察变革的机会。尤其是,她到纽约大学读书,在知识储备和写作技巧上获得了更多的培育。纽约也有更好的出版机会和社交圈。麦卡勒斯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和许多名人有交往,例如剧作家田纳西 · 威廉斯,也见过亨利 · 米勒及他当时的太太玛丽莲 · 梦露。在她短暂的人生后期,戏剧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美国南方文学流派的形成很复杂,有许多议题,我们通过电影或小说才有了基本的了解。它真正获得关注,是由于福克纳的杰出成就。我们普通读者,大致也会了解到,南方文学具有很多元的审美风格,例如怪诞、狂怒、犹豫不安、哥特,同时南方文学也很重视家庭、农业等。在麦卡勒斯的小说里,当然也有一些类似的元素,但更多的,她会关注到人的孤独和爱的无能,不管是南方的,还是北方的,不管是男是女,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白人还是黑人。那么,什么是孤独,什么是麦卡勒斯笔下的孤独。
她的长篇处女作《心是孤独的猎手》是最能体现麦卡勒斯创作风格的作品,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她日后创作中几乎所有的元素。这本书的书名是出版商改定的,取自一首诗《孤独的猎手》,作者是菲奥娜 · 麦克劳德,这是苏格兰诗人威廉 · 夏普的化名,这位苏格兰作家曾经撰写一系列取自克尔特民间故事题材的小说,后来也把凯尔特语菲奥娜这个名字,变得更令人熟知。麦卡勒斯原来给小说起的名字非常直白,就叫《哑巴》,试图参加霍顿 · 米夫林出版公司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大赛。后来,比赛没有获奖,但霍顿 · 米夫林还是给了她出版合同。她很喜欢出版商改定的新书名。
这部长篇的开篇有一个经典的场景。小说里是这么写的:" 小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们总是形影不离。" 这两个人乍一看就完全不同,一个哑巴身材肥胖、神情恍惚,是一个希腊人,他叫安东尼帕罗斯;还有一个哑巴是高个子,眼神中看得出来很聪明,名叫辛格。辛格,也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于是,小说就以居住在南方小镇上的聋哑人辛格和他的同性伴侣,另一个聋哑人安东尼帕罗斯作为开场。除了彼此,他们没有其他朋友,但一点儿也不孤独,他们过着安宁的日子。直到安东尼帕罗斯大病一场,性情也变了,最后去了精神病院。安东尼帕罗斯的离场,令辛格开始孤独,从而陆陆续续地带出了其他四个孤独的主要人物,包括咖啡馆主人比夫、赤色分子(工人运动积极者)杰克 · 勃朗特、少女米克 · 凯利,和黑人医生科普兰。将这四个人物和他们背后的家庭故事团结在一起的人物,是辛格。
由于孤独,这四个人物在聋哑人辛格身上看到神秘的吸引力,他们十分狂热地想要对辛格倾诉,投射自己的理想化身。他们四个人和辛格的关系,就像是卫星和行星,四颗小卫星绕着行星旋转,而行星辛格则围绕着安东尼帕罗斯转。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小说结构,我觉得也是 23 岁的作者非常天才的地方。她不只是设置故事和人物,其实也设计了一种动态的关系。以至于小说进行到末尾,辛格因为伴侣病逝而自杀的时候,所有人都失去生活重心的结局得以较为合理地发生。这四个人为什么围绕着辛格呢?表面上,因为辛格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他很有礼貌,很有风度。他从不拒绝他们的倾诉。他不能回应,所以看起来都能听懂,我们后来知道,其实辛格也听不懂。他只能把他其实没听懂的这个秘密,告诉他的失智伴侣安东尼帕罗斯。
本来,辛格只属于安东尼帕罗斯。安东尼帕罗斯去了医院,他才成为其他人的朋友。只有在安东尼帕罗斯面前,辛格才是倾诉者,他不断打手语跟安东尼帕罗斯表达自己的所见所闻,安东尼帕罗斯却只关心今天吃什么。读到这里,我们会有一个初步的疑问,比起人见人爱的辛格,安东尼帕罗斯到底有何种魅力能让辛格如此喜爱,甚至在他离世之后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随他而去?事实上,如果你喜欢这种莫名其妙,你就会喜欢麦卡勒斯。因为她很善于捕捉这些人与人之间根本说不清楚的吸引,致命的吸引。她的另一部作品《伤心咖啡馆之歌》中也可以看到类似不被理解的、莫名其妙的爱意。令人意外的是,直到辛格死去,那四个倾诉者才知道安东尼帕罗斯的存在,虽然他们自诩为辛格的朋友,但他们对辛格内心世界的了解极其有限。也就是说,在两个人死亡之前,没有任何人走入辛格和安东尼帕罗斯的爱情世界。这个世界是外界无法入侵的。他们也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几个主要人物,各有对孤独的命名方式。辛格,顾名思义,Singer,名字是歌唱者,却是聋哑人,他会读一点唇语,但是基本被隔绝在正常人的社交之外。他是有残缺的,却表现得情商很高,充满理解力和同情心,其实是隐藏了自己。他心中所有的感情,都投射到了安东尼帕罗斯身上,只有在这个人面前,他才可以表达真实的自我。他也渴望安东尼帕罗斯的回应,虽然我们看到的安东尼帕罗斯是个傻子,只知道吃,但是他能识别安东尼帕罗斯的智慧。哪里看得出他渴望回应呢,在安东尼帕罗斯还没有大病的时候,他教安东尼帕罗斯下棋。辛格用酒贿赂安东尼帕罗斯给予他游戏般的回应,他们这段幸福的日子长达十年。而辛格在社交生活中建立信任的方式,就简洁得多,基本是通过眼神,通过做事的品格,来换取信任。例如,安东尼帕罗斯去医院以后,他租住米克家,是米克家唯一一个按时付房租的人,哪怕是他要请假去看安东尼帕罗斯,他也会提前支付房租。
咖啡馆主人比夫眼里的辛格,是很稳定成熟的样子,辛格是他的客人。比夫认为辛格身上有一种深深的冷静。比夫的孤独来自哪里呢?表面上来自婚姻。他有一个太太,但两个人关系很奇怪,一次吵架之后,互相称对方为先生、太太。就和很多夫妻一样,他们的关系并没有坏到恨不得要杀死对方,但是讥讽和吵架每天都有。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事实上没有那么好的事,因为没有坟墓清静,后来太太死了,他又为自己争取了新的心理空间。对比夫来说,他躲在收银台背后观察别人,是他的舒适区。他喜欢怪人,而且自己知道自己喜欢怪人。太太则喜欢不赊账的正常客户。所谓的怪人,是病态或残疾的,这样的人来店里喝酒,比夫甚至愿意免钱。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心理,也是比夫去找辛格的依据。他为什么喜欢怪人呢?他自己是不是怪人呢?比夫有两个秘密,事关性别认同、婚姻和情欲。一个秘密是,比夫有性别认同焦虑。另一个秘密是,他喜欢米克,后来又不喜欢了。
如果我们留意小说对比夫的描写,会发现这个人 " 胸部毛发浓密 ",说明他刻意露出了胸毛。他每天剃两次胡须,看起来很男人,其实在表演自己很男人。如果大家看过奥斯卡获奖作品《犬之力》,就可以理解,卷福(本尼迪克特 · 康伯巴奇)在电影里同样刻意像牛仔一样趴开腿走路,不戴手套杀死动物,显得很男人的样子,其实他的内心是很女性化的。换句话说,比夫渴望成为一个女人,他喜欢米克,是想成为米克的母亲。他这种想法,在崇尚男性气质的南方,肯定是没法表达的。他有看起来正常的婚姻,就连吵架都那么正常,但其实,他的孤独难以言说,他擅长缝纫,使用香水,布置卧室,喜欢小孩,想要照顾别人。太太知道这件事吗?爱丽丝嘲讽过他偷用香水,好在她死后,再也没有人嘲讽他了。比夫相信," 从根本上看,每个人都具有两种性别 "。比夫什么时候开始不喜欢米克了呢?其实正是因为米克从一个假小子变成了一个南方淑女之后,比夫明确地感觉到自己对米克的喜欢,像夏季的花朵一样凋谢了。如果说,比夫喜欢的是怪人,不如说他喜欢的是在当时还难以被定义的边缘人,或者是正常人幽微的边缘倾向。
赤色分子(工人运动积极者)杰克 · 勃朗特,是一个堂吉诃德般的人物。在镇子里,他是个外地人。他出身在南卡罗来纳州,9 岁就开始打工,因为打零工流浪了很多地方。他和辛格相识,是在比夫的咖啡店喝醉的时候,他被辛格好心地带回家照顾。杰克是个粗人,一直换工作,到处做临时工。他常常会跑到比夫的咖啡馆里喝酒喝到半夜,边喝边演讲,说一堆别人都听不懂的话。" 脑子里的各种想法跑马一样四处狂奔,令他无法控制,他想发火。他想出去和谁在拥挤的街上大打一架。" 在工作场合,他也经常莫名地与别人打架,常常表现出愤怒的情绪,歇斯底里。他无法与别人融入,变成了别人眼中的 " 怪物 ",变得更加孤独,但他骂骂咧咧的惹事过程里,居然一直没发现辛格是一个聋哑人。杰克这个人物可以提醒我们,美国经历经济危机之后,有大量的工人失业,愤怒的工人们,也形成了大量的矛盾,包括对纺织业工厂主、对社会统治阶级的愤怒。正因为受苦,杰克一双巨大的手上满是老茧,他会说出许多深刻的话,例如,整个系统都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尽管这个谎言像照耀我们的太阳一样显而易见。那些不知道的人却一直生活在其中,他们就是看不见真相。他不断把这个真相说给辛格听。辛格死后,他和镇上的黑人发生矛盾,其实他在小说出场时还帮助过黑人,后来还是陷入难以调和的冲突:来自白人劳工和黑人的冲突。最后他逃跑时,就和来时一样,一个朋友也没有,是这里的陌生人。
第四个人,少女米克,出场的时候 13 岁,小说结束的时候她长大了 14 个月。这 14 个月中,她经历很多事,例如家中经济崩溃,她只能出去打工;例如她偷尝禁果,却无人诉说心中的恐慌。她本来是个假小子,身高五英尺六英寸,和男孩子一起上机械课,她充满活力,喜欢音乐,但家里没有钱给她学习音乐。她在公共图书馆看书,偷听邻居的收音机音乐,关于艺术的知识接受得极为混乱,但她自得其乐,还学习作曲。她很容易崇拜别人,表达得很直接。她喜欢辛格,就一直去找他,她过生日那天,辛格送给她一本关于贝多芬的书。好像,只有辛格懂她的音乐梦想。
第五个人物,也是一个典型人物,黑人医生科普兰。在他的身上,体现了刻板印象中南方受过教育的黑人痛苦的精神世界。他的孤独,就是黑人的孤独,无法改变后代的处境,无法改变歧视。他为黑人看病 25 年,去酒吧喝酒还是会被人驱赶。他有一些矛盾的看法,源于他既不认同黑人的民族文化,也不愿意从属白人的生活方式。辛格的友谊对他很重要,是因为他在辛格身上看到了白人自控能力和禁欲主义的化身。更幽微的是,科普兰医生认为辛格是犹太人。犹太民族和他们一样饱受压迫。小说里,他遭遇了一场重大的危机,儿子威利因琐事被罚苦役,最后被白人警察虐待导致截肢。这件事也影响到了其他人,米克十分恐惧,杰克想把事情闹大,但威利害怕得要命,面对不公和黑暗,他们并不团结。科普兰医生的无能为力,也象征着某种孤独的表征,就是无力感。
一直到辛格自杀,这几个痛苦的人最终连唯一倾诉的对象都没有了。我们不得不感叹,23 岁的麦卡勒斯具有很敏锐的观察力,她选择书写的人物,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代表了不同面向和议题,包括身份认同、性别焦虑、黑人问题、劳工问题、经济危机等,而不只是所谓的成长小说。许多研究者提到,辛格有一点耶稣的化身,每个人都渴望和他说话,且每个人心中的他都不一样。小说里写到关于他的留言:" 一个黑人老妇告诉无数的人说他知道死人的灵魂回到人世的方式。一个计件工声称他曾和哑巴在州里别处一个工厂工作过。富人们觉得他是富人,穷人们觉得他是和他们一样的穷人……每个人都根据自己对辛格的愿望来描述这个哑巴。" 他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外。他好像不是一个真实的人,而是一个象征。其实,令人费解的希腊人安东尼帕罗斯也是一个象征。用最通俗的话来说,他们就是小镇上若隐若现的 " 双希 " 文明——也就是希腊文明和希伯来文明的精神。伴随安东尼帕罗斯和辛格的死亡,似乎也有了一点上帝之死的孤绝。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麦卡勒斯是一个天才。
麦卡勒斯曾经提到过这本书的写作构思,她说,我的生活里差不多全是工作和爱,谢天谢地。工作并不总是轻松的,爱也是如此。本书的广义中心主题在前十几页中即可显现。这个主题就是,人对自己内心孤独感的反抗,以及对尽可能充分地表达自我的渴望。围绕着这个总体思路,有若干对立的主题,其中可以简述如下:(1)人内心深处有一种需求,要通过创造某种能够自圆其说的原则或者上帝来表达自我。一个人自己心目中创造出来的上帝是他自己的映像,本质上,这个上帝往往还不如创造他的那个人。(2)在一个无序的社会里,这一个个的上帝或者原则一般都荒诞不经。(3)每个人都必须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我——而一个趣味高雅却短视的社会对此经常是排斥的。(4)人类天生具有合作精神,但是一种非自然形成的社会传统让他们的行为与自己内心深处的天性相悖。(5)有些人天生就是英雄,他们愿意付出一切,却不计辛劳,不求个人回报。
这种表达的困境、沟通的失效,与倾听者的隔绝感、无力感,是艺术家捕捉得最为精确的东西。我想,无论我们是渴望和别人讨论爱,还是我们不断在寻找属于我们的辛格,这件事情都是追寻理想,而不是日常生活的必要。爱是伟大的,说不清楚的,也是致命的,稀缺的。孤独倒是无处不在,无所遁形,人手一份的。
实际上《伤心咖啡馆之歌》写得也十分诡异,故事发生在一个几乎与文明社会隔离开的南方小镇,主人公艾米莉亚是一位善于酿酒的咖啡女店主,她有个结婚仅十天就分手的前夫,他是一个罪犯,还有一个冒名是她远亲的驼背男子。因为性情过于孤僻,艾米莉亚对来认亲的驼背男子总是抱有举棋不定的暧昧态度,甚至半推半就让他进入她的家中生活,艾米莉亚爱上了驼背,驼背也因此沾沾自喜,他利用她的喜欢控制了她的生活和生意,惹来小镇上的非议。故事的转折发生在艾米莉亚前夫出狱回到咖啡馆,驼背居然因为他坐过牢而十分崇拜。驼背让出了自己的床位,艾米莉亚又让出了自己的房间给驼背,三个人奇异地共处一户,直至两个男人掳走了艾米莉亚全部的财产,小镇又恢复到荒凉的状态。艾米莉亚则任凭咖啡馆荒废,她自己的人生也熄灭了热情。在这怪诞的故事里,看不到抒情和哀婉的文艺腔,它将人与人复杂的心灵关系归结为上帝的安排。因为人们无法用常理来理解他人内心真正的渴望和需求。这我也是十分认同的。人生来孤独,人和人说话也只是说话,理解是一种灵性甚至接近于神性的苛求。也许我们倾诉的对象,也会和他的 " 恒星 " 说,今天有个人跟我说了很多话,但其实我也听不懂。
在麦卡勒斯的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关键词,例如南方、酗酒、年幼的兄弟姐妹、孤儿、孤独等。很难说这复杂的创伤记忆究竟源于迁徙、种族身份、南方生存境遇还是其他,它就像是一团忧惧,萦绕在故事内外。她的每一个短篇小说,都呈现为类似孤独惊惧的小场景。它好像是一个青春故事,十分平常的少年、中年,仔细品读又觉得不然。例如故事《傻子》,说的是一个被荷尔蒙引领生活重心的十六岁青少年,暗恋学校一个女孩却无果,在他的家里,有一个小四岁的堂弟却将他作为精神依赖的对象。因为失恋的关系,成绩也搞得很差,主人公显然心浮气躁,年轻的他很难照顾到身边其他人的感受,他冲堂弟发火,他既觉得自己承受不了堂弟的情感需求(" 你一直把我当亲弟弟喜欢 "" 不管你做了什么,我都知道你是喜欢我的 "),又说不清楚问题出在哪里。他称呼堂弟为傻子,内心又自卑地感觉到除了傻子之外没人会真心喜欢他,直到有一天,恼火汇聚成冲突,他说破了一件奥妙的事:" 你为什么不去找个女朋友,而是缠着我?你到底想变成多么娘娘腔的家伙?" 说完这些话,他自己都颤抖,而一切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化。他没有爱情了,和傻子亲密的友谊也没有了。" 我非常想恢复轻松的心情,比什么都想。我怀念傻子和我之间一度有过的奇特的并非愉快的相处方式。" 这个故事我读了很多遍都觉得意味深长,傻子后来的表现,例如充分彰显男性气质,要去阿拉斯加捕猎,或和新朋友们嘲讽鬼混的男女,都让读者不禁怀疑他曾在十二岁那一年对于自我身份认同的焦虑没有很好地处理,当然,这也不是另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可以好好处理的认同问题。
麦卡勒斯小说的另一个特征,就是音乐性。她短篇故事的主人公,许多都从事音乐工作,或有音乐的爱好,有音乐神童的互相观看(《神童》),有犹太人钢琴家的手(《外国人》)。他们的孤独与音乐相关,欲望的流动也和音乐相关。《无题》中提到了年轻人逃离的主题," 她想离开并没有什么真正的理由。仅仅是因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她开始感觉到的一些东西而已。这或许跟音乐有些关系。也或许是因为她长得太快了,而她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麦卡勒斯以非常精巧的方式,将两个年轻人制作滑翔机飞行失败摔得遍体鳞伤的事件,与音乐和人生的关系形成相似的隐喻," 音乐就如同当初的滑翔机 "。很难用语言形容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我猜想就是少年们经由身体发育所产生的激烈而复杂的渴望,有些关于情欲,有些关于征服世界,有些关于逃离,总之是一些令他们感到沉闷压抑、难以忍受的身体的声音。他们对偶像总有一种悲凉的向往。这是麦卡勒斯定义准确的青春。
最像当代小说的《谁曾见过风》,讲述了一个失败的作家所亲历的中年危机,借由小说主人公看待新锐作家的话,道破了每一代作家都会遭遇的焦虑:" 只写了一个小小的故事的才能——这是上帝所能给你的最危险的东西。你会一直写下去,不停地写,心怀希望,坚信不疑,直到你的青春被荒废……一点点小才是上帝最大的诅咒。"
(本文原为群岛读书会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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