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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将20寸行李箱从43楼抛下,辩称:我只是没拿住,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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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丢下这个行李箱的意思,我只是没拿住!"

李某狡辩,自己失手从高处掉下的行李箱并未砸到人。警方找上门时,李某还认为自己没犯法。

近日,广州增城一小区内,一个行李箱突然 " 从天而降 ",险些砸中正在楼下散步的人。记者 9 月 12 日从增城警方获悉,一居民从 43 楼抛掷一个 20 寸行李箱(连同内容物重 4.95kg),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2025 年 8 月 16 日,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大敦派出所接到林先生报警,称一只行李箱从小区高楼抛下,险些砸到自己母亲。民警胡志超迅速赶赴现场。经了解,当日林母正在小区绿道上散步,只听 " 砰!" 一声巨响,硕大的行李箱从天而降,在跟前重重砸在地面,箱子的零件散落一地。林母惊魂未定,万幸并未被伤及。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该行李箱达 20 寸,若砸到行人后果不堪设想。从小区居民口中得知,一女子在事发后曾下楼将行李箱收回。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警方将目标锁定为住在 43 楼的李某,并将李某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李某承认是自己的行李箱,并辩解当时与他人发生争执,失手将行李箱从阳台丢下,没有恶意,且未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认为自己没有触犯法律。

面对李某的辩解,民警耐心地向她解释相关的法律条例。李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损害公德,而且已经触犯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及相关司法解释,即便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在人员密集场所、较高楼层实施抛掷均可能构成犯罪。

本案李某在 43 楼抛掷的行李箱达 20 寸,连同内容物重 4.95kg,且发生在住宅小区,对公共安全危害性大,属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高空抛物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是公共安全问题,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高空抛物行为,绝不姑息,将 " 悬在头顶的危险 " 治好治稳,守护 " 头顶安全 ",切实筑牢社会平安稳定安全网。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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