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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四川成都的黄女士将八旬母亲送到养老院,母亲被多年未来往、与前夫生的大女儿姜女士,私自带出养老院。姜女士伪造母亲假身份证、挂失补办存单,盗取、占有老人 35 万元。
2025 年 3 月 26 日,成华区法院做出刑事判决,法院查明 2024 年 9 月 11 日,姜女士伪造母亲假身份证 " 掉包 " 真身份证,在中国农业银行盗取现金和利息共 20 万余元。法院认为姜女士行为构成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姜女士主动向母亲退回 20 万元。
除此之外,2024 年 8 月 19 日姜女士将母亲私自带出养老院,通过挂失补办存单的方式取现 20 万余元,给予母亲 5 万,15 万元一直未归还。黄女士与母亲以 " 侵权责任纠纷 " 为由,在成华区法院起诉姜女士。
近日,该案民事一审宣判,要求姜女士赔偿母亲 15 万元。成华区法院认为,母亲年事已高,大女儿姜女士本应反哺以报养育之恩,反而损害其母亲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否定评价。母女亲情血浓于水,希望其女儿知错能改积极弥补挽救,母亲能给予子女改过的机会,重拾血脉亲情,安享晚年。
原告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告诉《正在新闻》,判决保护了一位年逾八旬、无民事行为能力老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姜女士能够深刻反思,真诚悔过,主动履行判决,用实际行动弥补对母亲造成的伤害。(实习生宋晗冰、苏宁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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