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4 日,米脂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害人朱某报警称,自己被电信诈骗 13 万元,被骗资金是自己分别送往山西、榆阳等指定偏远地点。
接警后,为尽快挽回损失,防止犯罪嫌疑人 " 取现 " 逃跑,县局第一时间提请市公安局给予支持。在市局的统一指挥下,榆阳合成、巡特警、刑警等部门通力协作支撑,一举在榆阳抓获 4 名 " 取现 " 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现金 13 万元,扣押作案车辆两台。目前,4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米脂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查,该团伙先后在榆林、山西、河北等地取现 90 余万元,目前该案件正在深挖中。
2. 不做电诈工具人
面对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任何协助、参与或支持诈骗犯罪团伙进行取款、洗钱活动的行为,都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 " 工具人 ",都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来源 / 米脂公安、榆林市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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