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二期关于公开遴选生物医药专项基金与医疗器械专项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促进生物技术与大健康产业持续高速发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二期拟设立两只专项基金,分别为生物医药专项基金、医疗器械专项基金,现公开遴选两只专项基金的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简介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二期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引导基金二期)是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出资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由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规模为 100 亿元。引导基金二期拟出资设立生物医药专项基金、医疗器械专项基金,两只专项基金的首期规模均为 10 亿元,引导基金二期出资最高可达 99%;基金首期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5 年,采取直接股权投资方式。
生物医药专项基金侧重于生物医药领域,对小分子创新药、抗体药物(ADC、双抗等)、核酸药物(mRNA、siRNA)、疫苗、蛋白药物、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及合成生物学等主投领域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可投资总额的 80%。
医疗器械专项基金侧重于医疗器械领域,对高端影像设备、神经调控与脑机接口、手术机器人、医用高值耗材、AI+ 医疗影像 / 手术导航、生物材料与再生医学、IVD 与分子诊断、消费医疗与医美器械及生命科学仪器等主投领域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可投资总额的 80%。
专项基金以支持优质企业发展,服务经开区生物技术与大健康产业为目的,将投资位于经开区内的项目,投资阶段可涵盖天使、创投和产业化等阶段。专项基金原则上对单个企业的单笔投资金额均不超过 1.5 亿元,持股比例最高不超过 30%,且不成为第一大(含并列)出资人。
专项基金的管理费为投资期内不超过基金实际投资本金的 1.5%/ 年;退出期内不超过尚未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的 0.5%/ 年;退出期的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专项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为基金在退出全部本金、分配 8%/ 年(单利)门槛收益并由普通合伙人完成追补(直至达到合计门槛收益的 20%)后,超额收益的 20%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 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二、管理机构的基本条件
( 一 ) 原则上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对本基金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
( 二 )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
( 三 ) 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企业提供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
( 四 ) 管理团队稳定,并至少有 3 名具备 3 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 3 个生物医药或医疗器械领域项目投资成功退出案例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 五 ) 有与专项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
( 六 ) 具有较强的投后赋能和退出管理能力,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基金退出 ;
( 七 ) 机构、高管及管理团队成员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均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在 3 年内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请下载《申报材料》 ( 详见下方附件 ) ,并以邮件形式提交,正文中需明确 " 申报生物医药专项基金管理机构 " 或 " 申报医疗器械专项基金管理机构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5 年【9】月【23】日 24:00 时,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请申报机构下载附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二期专项基金申报材料》,并在受理时间截止前将申报材料(word 版与盖章扫描件 pdf)提交至邮箱 ydjj@etowncapital.com。
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后续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程序组织开展资料审核、尽职调查等遴选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机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二期专项子基金申报材料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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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9/5548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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