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9 月 18 日消息,博亚精工 ( 300971.SZ ) 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对被告单位 A 公司和被告人杨某某、田某某、孙某某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A 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四十万元;被告人杨某某、田某某、孙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判决责令被告单位 A 公司及被告人共同退赔博亚精工损失人民币 427.327579 万元。博亚精工已收到 A 公司赔偿的 1,500 万元,并计入 " 营业外收入 " 科目。(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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