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 09-24
天津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政策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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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更好发挥信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作用,支持天津辖内信托机构规范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近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金融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 " 通知 "),这是天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赋能实体经济发展、赋能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又一重要改革探索和创新举措。

《通知》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做出多项开创性制度设计,有效保障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规范、准确、完整,有力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落地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经验,强化金融改革示范引领效应。

此次试点立足信托制度财产独立、风险隔离、长期存续等独特优势,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盘活存量资产明确为不动产信托的核心应用场景,以金融 " 五篇大文章 " 和 " 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升质量 " 双轮驱动,打通信托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链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除了 " 委托人已持有的不动产转入信托 " 方式外,《通知》还创新性地拓展出 " 委托受托人购买不动产 " 方式,实现 " 存量资产盘活 + 增量资产配置 " 双覆盖。这一设计既满足企业盘活存量、特殊需要、养老保障的业务场景需求,也为自然人 " 定向购买不动产   +   财富管理 " 提供便利,同时激活存量资金信托产品参与,降低设立成本,增强信托普惠属性。

在实现场景拓展与设立方式创新的同时,《通知》适当扩大了不动产信托的受益主体范围,实现民生服务与产业发展的双向赋能。对自然人而言,不动产信托可以广泛应用于养老助老、特殊需要、财富管理、定向传承等各类场景,有利于促进民生福祉、体现信托工作人民性。对企业而言,不动产信托可用于满足存量盘活、资产处置、风险隔离、分配执行等不同需求,将信托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产业升级的有效金融工具,以及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为提高可操作性,试点借鉴北京、上海经验,结合天津实际建立标准化、精细化操作体系,让办理流程更清晰、权责更明晰,推动登记从 " 可办 "   向   " 好办、快办、安心办 " 跨越。风险防控上,构建 " 源头核查   +   专业把关 " 双重保障机制,要求委托人设立信托前确认不动产权属清晰,从源头杜绝风险。此外,试点还依托 " 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   自贸试验区 " 双区联动优势,支持自贸试验区率先开展试点,探索政策协同路径,打造信托制度创新   " 天津样本 "。?

下一步,天津将持续做好《通知》宣传解读、政策培训与案例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参与试点,充分释放 " 自贸试验区 + 不动产信托登记 " 的制度创新红利,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服务业扩大开放及区域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津云新闻记者   马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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