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27 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 2025 年 4 月减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时,持股比例由 11% 降至 10% 过程中,未在触及 5% 整数倍时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交易,直至 2025 年 7 月才补充披露,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确保信息披露质量。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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