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6 日,记者从企查查 APP 获悉,近日,恩波格斗俱乐部关联公司四川恩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信息,执行标的 54.45 万元,执行法院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该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注册资本 100 万元,恩波为唯一股东,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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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媒体报道,2024 年 11 月,恩波格斗俱乐部曾举报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双方曾合作拍摄《八角笼中》,但在票房分成上存在争议。
该俱乐部称,合作拍摄电影时,俱乐部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达到数百万元。俱乐部曾被承诺拿 5% 的票房分成,但当《八角笼中》票房大卖 22 亿之后,王宝强 " 翻脸不认账 ",至今没有向俱乐部支付任何回报和报酬,导致俱乐部现在经营遭遇非常大的困难。
11 月 21 日晚间,@王宝强工作室 发布一则博文称:" 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
随后,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也发布了相关情况通报。
据悉,四川恩波格斗俱乐部,创建于 2012 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家慈善性质综合格斗俱乐部,为中国综合格斗领域培育输出了大量人才,在国内外获得多次奖项。
天眼查显示," 恩波格斗俱乐部 " 关联公司四川恩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为恩波,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由恩波全资持股。风险信息显示,2024 年 11 月,恩波所持该公司 100 万人民币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 3 年,执行法院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不久前,恩波因此案被强制执行 72.55 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
来源 / 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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