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吴文婷 9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对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卧龙电驱 ")港股 IPO 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证监会要求卧龙电驱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同时,卧龙电驱还需说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存在质押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控制权和正常业务开展的影响,是否构成《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境外上市情形等。

资料显示,卧龙电驱主要业务为电机及控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可以应用于防爆、暖通、工业、新能源交通等领域,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包括机器人组件和人工智能等在内的新兴领域。
2025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为 80.31 亿元,同比增长 0.66%;归母净利润为 5.37 亿元,同比增长 36.76%。

今年 9 月 1 日,卧龙电驱发布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 ( H 股 ) 备案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接收的公告。
卧龙电驱根据相关规定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于近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接收。
相关公司:卧龙电驱 sh60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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