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为确保 2025 年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 0 时至 2025 年 10 月 8 日 24 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及《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津云新闻记者 苑美丽 通讯员 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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