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 月 29 日韶能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启金、董事会秘书何俊健、韩卫宁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信息披露违规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4 月 8 日累计回购股份 3,241.66 万股 , 并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称拟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注销占总股本 1.5% 的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依法应当自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回购股份 , 但错误披露为 12 个月内注销。同时 , 公司迟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才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对已回购股份中的 1,620.83 万股予以注销。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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