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 月 29 日韶能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启金、董事会秘书何俊健、韩卫宁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 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信息披露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2025 年 4 月 9 日 , 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显示 , 你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4 月 8 日累计回购股份 3,241.66 万股 , 并拟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注销占总股本 1.5% 的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 ) 第一百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 你公司应当在回购之日起十日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 你公司披露的内容与《公司法》规定不符。二是未按规定注销回购股份并披露相关信息。你公司未依法在回购之日起十日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 并迟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才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