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 月 30 日白银有色公开信息显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普公、总经理李志磊、副总经理吴贵毅、财务总监徐东阳、王彬因信息披露违规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 , 你公司因在编制前期报表时 , 未能合理预计子公司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三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减值情况 , 对公司 2019 年度至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 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你公司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2023 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以及 2022 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其中 ,2019 年至 2021 年净利润分别调减 23,819,846.20 元、47,639,692.42 元、47,639,692.42 元 ,2023 年净利润调增 24,919,974.82 元。你公司在编制 2019 年至 2023 年年报时会计处理不谨慎 , 导致公司多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