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0 月 24 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一、建议删除同一集团内境外独立法人金融机构受到当地反洗钱监管部门处罚或惩戒情况的报告义务。采纳情况:已予采纳。《通知》已将相关规定删除。二、建议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的审签主体由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改为 " 负责人 "。采纳情况:已予采纳。已将 " 主要负责人 " 修改为 " 负责人 " 审签。三、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在次年 1 月底前提交有一定难度,建议修改时限。采纳情况:已予采纳。已将提交时限修改为 3 月底。(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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