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杨某嘉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陈某东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最终被罚款 50 万元。
记者注意到,杨某嘉的相关从业信息与海富通基金原基金经理杨宁嘉高度相似。杨宁嘉于 2017 年 5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2021 年 9 月开始担任基金经理,先后管理了 3 只基金。2024 年 10 月 14 日,杨宁嘉卸任了在管的所有产品。
又一起基金 " 老鼠仓 "
具体来看,杨某嘉曾负责某基金的投资决策及投资指令下达等工作,知悉该基金持仓、交易明细等未公开信息。
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杨某嘉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陈某东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 陈某东 " 所使用的证券账户(包括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于 2014 年开立,资金来源及去向主要为其本人和亲友,并由陈某东本人控制、使用。
" 陈某东 " 证券账户与前述基金发生趋同交易,不过处罚决定书并未披露具体的趋同交易金额。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认为,杨某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最终,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杨某嘉责令改正,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任职回报:低至亏损 40% 左右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还提及杨某嘉先后担任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分析师、高级股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根据相关从业信息进行比对,杨某嘉或是海富通基金原基金经理杨宁嘉。
公开资料显示,杨宁嘉 2017 年 5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历任股票分析师、高级股票分析师,2020 年 12 月起,任海富通电子信息传媒产业股票基金经理助理,2021 年 9 月开始担任海富通电子传媒产业股票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2 月 2 日开始担任海富通新内需混合的基金经理;2024 年 6 月 13 日开始担任海富通数字经济混合的基金经理。
2024 年 10 月 14 日,杨宁嘉同时卸任了这 3 只基金的基金经理。从时间来看,管理海富通数字经济混合的时间仅 100 多天。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显示的离任原因为个人原因。如今 " 老鼠仓 " 曝光,这或许才是其离任的真正原因。

此外,从业绩表现来看,杨宁嘉任职期间,多只基金业绩回报并不理想。其中在管理海富通电子传媒股票的 3 年多时间里,C 类份额任职回报接近 -40%;在管理海富通新内需混合的 1 年多时间里,任职回报接近 -20%。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和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记者|黄小聪
编辑|何小桃 肖芮冬 杜波
校对 |廖丹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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