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 月 29 日聚石化学公开信息显示,黄辉、肖国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 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计划审计工作不规范。在审计计划阶段 , 将 " 存货 " 列入关键审计事项 , 但是审计总结和审计报告未列入 , 且底稿没有记录原因。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01 号——计划审计工作》 ( 2022 年 1 月 5 日修订 ) 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二、控制测试不规范。对本部采购和付款循环执行测试中 , 未对供应商的选择与审批、供应商信息维护、每月定期对账等的相关控制点进行测试 ; 对本部销售与收款循环测试中 , 底稿记录了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控制流程 , 但未见获取控制对应的资料进行验证 ; 对某重要子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测试中 , 未见穿行测试底稿。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11 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 2019 年 2 月 20 日修订 ) 第十六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31 号——审计工作底稿》 ( 2022 年 1 月 5 日修订 ) 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函证审计程序不规范。银行存款函证中 , 对个别银行账户未执行函证且底稿未说明原因 , 对 3 个未回函银行账户的情况未予关注 , 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往来款函证中 , 作为首次承接业务 , 制定的审计策略是对期初期末余额一并函证 , 但底稿显示对部分往来款仅函证期初余额、未函证期末余额 ; 对部分当年新增的大额应收账款仅函证余额、未函证发生额 , 对部分应付账款仅函证发生额、未函证期末余额 ; 对部分函证未回函的未执行替代测试程序 ; 对部分回函有差异的 , 未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核实差异的原因且未执行进一步替代测试程序。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号——函证》 ( 2010 年修订 )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四、实质性程序执行不规范。对聚石化学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的审计程序不足 , 对个别子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审计程序不规范 , 对研发费用相关的借款利息测算不规范 , 对个别逾期应收款项信用减值计提情况的核查程序不足 , 底稿中对个别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的截止性测试抽样方法记录有误。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 ( 2022 年 1 月 5 日修订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31 号——审计工作底稿》 ( 2022 年 1 月 5 日修订 ) 第十条第二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审计证据》 ( 2016 年 12 月 23 日修订 ) 第十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中兴华所、黄辉、肖国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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